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被拘留人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刑事拘留后的后果一个是逮捕,一个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接下来,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宣判无罪。
公安机关可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不会过期,也不会自动撤销的,逃跑只会加重惩罚。而且可能被拘留的时间更长。有可能还涉嫌妨害公务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如果逃避治安拘留,一旦被强制拘留,被拘留的时间会更长。情节严重的,还涉嫌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拘留手续后,会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若被批准逮捕,则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
被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一般应当由检察机关审查后进行起诉,并由审判机关进行司法判决。逮捕后,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会失去答辩权利。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被起诉了不去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30天。如30天内不报捕,会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如报捕,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长刑事拘留期限为37天。如批捕,将转为逮捕继续关押。如未报捕,会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