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概况
日某某是一位50余岁的彝族妇女,不识字且是粮农。她的丈夫多病,孩子要读书,家庭没有经济来源。在这种困境下,她将自己位于
喜德县某某镇商业街的住房提供给几名妇女吃住,并介绍嫖客,按次抽成,近九个月共获利约13200元。2024年9月案发当晚,民警现场查获其正在介绍卖淫,日某某被刑拘后
取保候审,检方以容留、介绍卖淫罪提起
公诉,建议量刑
有期徒刑二至三年(可适用
缓刑)。同案的博某某在附近开小卖部,以同样方式容留介绍卖淫,获利2700余元,有
自首情节。日某某的家属心急如焚,委托杨梅律师为其辩护人。
二、受托介入办案
杨梅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日某某,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她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对整个案件的证据和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出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如何为日某某争取从轻量刑并适用缓刑。
三、分层呈现核心辩护观点
(一)主观恶性小、系
贫困所迫
日某某不识字且无前科,是因为家庭极端困难,不懂法律才误入歧途。她与惯常组织卖淫牟取暴利的人有明显区别,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低。
(二)初犯偶犯、非暴力犯罪
本案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的非暴力犯罪,日某某是初犯、偶犯,再次犯罪的风险较低。
(三)年龄偏大、身体欠佳
日某某年过五旬,身体状况不好,并不适宜
羁押。
(四)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缴罚
日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还积极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了
罚金,悔罪态度十分诚恳。
(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综合上述情节,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的调查评估,日某某依法可以宣告缓刑,杨梅律师请求
法院对其从宽处理。
四、办案推进过程与最终处理结果
在庭审过程中,杨梅律师充分阐述了上述辩护意见。喜德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日某某的行为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但她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退赃等情节。法院最终采纳了杨梅律师关于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判决日某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物品依法处理。同案的博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五、案件价值简短升华
这起案件体现了司法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
教育。杨梅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让司法的温度得以彰显。在法律的框架内,对于主观恶性小、真诚悔罪的初犯,司法实践会依法从宽处理。这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有助于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六、主体简介模块
杨梅律师从警转律,现任职于
四川迈德(喜德)
律师事务所并担任执行主任。她主做执行案件和刑事案件,刑事方面主攻
毒品犯罪、
经济犯罪、
网络犯罪、赌博类犯罪、
交通肇事、公职人员
危险驾驶等领域。她具备出色的逻辑、证据分析以及策略制定能力,熟悉
凉山地区公检法办案习惯,能进行彝汉双语沟通。她亲自办理多起案件,取得了取保、不诉、无罪、缓刑等结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案件中,她主要针对100w以上的案件,擅长处理终本盘活、财产追查、追加被执行人、
执行异议等疑难案件,能高效地推进查封、拍卖、扣划等程序,注重实际回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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