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以上医保。外地户口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学生可以参加北京医保。具体人员: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驻京办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的外埠户籍学生儿童;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内地民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办理时要提交以下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等。
武汉市户籍人员所生子女,不满18周岁未办理出生登记的,按随父或随母自愿的原则登记户口。非婚生、子女随父母以外的第三人姓等特殊情形需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必须要上户口。过了时间处罚方式不一定为罚款。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出生医生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结婚证明。
一、办理条件: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3、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办户籍的流程和材料要求。办户籍前,首先要给新生儿起好名字,然后就可到新生儿出生时的医院里,开具新生儿的出生证明,有了出生证明就可以去派出所办理相应的上户口的事情.办理新生儿户籍时,一般需要的材料是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等。
新生儿可以买社保。新生儿要参加医保首先要做参保登记。新生儿的监护人需持新生儿的户口簿复印件和一寸新生儿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由经办人员签名盖章。
姓名不得使用特殊符号和外语字母登记。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