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债务有多个担保人的,如果担保的方式都是保证,则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各自的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之间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其保证责任。
借贷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在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担保的方式为保证,当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时候,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1、个人担保贷款责任是否承担要看实际情况。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3、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承担什么保证责任由保证合同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贷款的学生违约不能如期归还所借贷款,其担保人要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当然不再承担担保合同所载明的担保责任。但有关过错当事人要根据相应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此种责任,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
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根据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来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条款必须详细、具体、全面、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产生合同纠纷。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借款合同无效的,则担保也无效,既然担保无效了,则担保人就不需要再继续承担责任了。因为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如果担保人对于合同无效存在过错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