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撞谁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可以到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代位追偿的意思就是保险公司在车辆保险额度内承担修车费用,随后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追讨事故的赔偿金额。或者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目前,法律界对于行人闯红灯时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无过错仍存在较大的争议。而根据以往的判决,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
1、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行人是因闯红灯被撞的话,从道路交通规则而言,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如果有明显的证据例如监控录像,能重现当时的场景,证明机动车无过错的话,机动车就可能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行人逆行被撞,如果事故由行人一方导致的,行为一般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如果是在人行道上,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没有超速、超载等违章情形的,行人可能是主要责任、机动车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如果机动车有超速、超载或其他违章形式,有可能是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如果行人不是在人行道上并闯红灯,机动车无违章的,机动车可能无责;机动车有违章情形的,机动车可能是次要责任。具体事故认定,只有交警的认定书才有法律效力。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如果行人是因闯红灯被撞的话,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如果有明显的证据例如监控录像,能重现当时的场景,证明机动车无过错的话,机动车就可能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