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面的车位物业是不是有权收停车费
2023.12.12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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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小区地面车位的停车费,物业未经产权人授权的,无权私自收取。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报告编号:NO.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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