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刑事辩护,守护合法权益
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
扬州吴林俊律师,他有着深厚的从业背景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吴林俊律师曾担任过扬州市公安局部门领导职务,从事一线经侦、刑侦侦查工作10余年,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之后他投身律师行业,执业5年,执业证号为13210202010235463,现就职于
江苏擎天柱
律师事务所,是扬州市律协刑委会委员、律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他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与控告、刑民交叉疑难复杂案件处理等多个领域,在业内有着良好的口碑。下面我们通过他办理的一起虚拟币诈骗案,来了解他的专业风采。
虚拟币诈骗案背后的复杂迷局
王某(化名)作为区块链技术从业人员,擅自搭建了 “A”“B” 等多个虚假网络交易平台,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招商信息招募代理。谢某(化名)等人看到招商信息后,与王某方对接并成为该虚假平台代理。双方约定以 USDT 作为返利结算媒介,王某为谢某等人提供平台操作权限及可查看客户全流程交易记录的后台管理系统。谢某等人取得平台权限后,通过发展下级代理和直接招揽的方式拓展投资散户。该虚假平台为投资人提供两种充值方式,投资人可在平台内选取虚拟货币币种,依据 K 线走势图预测短时段内价格涨跌投注。经核查,该虚假平台涉及投资人投资资金共计 800 余万元。案发后,谢某因涉嫌
诈骗罪被依法追诉,若指控成立,他将面临三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抽丝剥茧,精准定性辩护
吴林俊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带领团队开展全案阅卷工作,制定了 “定性辩护为核心 + 证据质证为支撑 + 量刑辩护为落脚点” 的系统化辩护方案。在
罪名定性方面,律师团队紧扣诈骗罪和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展开论证。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谢某具有非法占有投资人资金的主观故意,投资人未因认识错误处分财产,其损失与谢某的行为无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谢某也未实施虚构交易数据、操纵盈亏的诈骗行为。相反,谢某在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情况下,代理虚假虚拟配资交易平台,为投资人提供高杠杆配资交易服务,收取高额手续费、配资利息,扰乱国家金融市场管理秩序,其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严谨质证,厘清犯罪数额
针对
公诉机关指控的 “800 余万元涉案金额” 及相关证据,律师团队展开精细化质证。指出投资人在谢某代理的平台投资的同时,还在其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投资,现有证据无法准确区分投资人在本案平台与其他平台的亏损金额,公诉机关直接将 800 余万元全部认定为本案涉案金额缺乏事实依据。对于投资人账户内未亏损的资金,该部分资金由投资人实际掌控账号密码,平台未设置出金限制,仅因司法机关介入导致暂时无法提现,不应认定为犯罪既遂金额,应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中予以扣除。同时,律师团队还对本案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推动
法院结合客观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深挖情节,争取
缓刑处理
律师团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深挖谢某具有的多项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积极退赔退赃,弥补涉案损失,悔罪态度诚恳;在
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有限。基于这些情节,律师团队为谢某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专业辩护,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统一
律师团队结合案件定性辩护、证据质证、量刑情节梳理的内容,撰写详细的《辩护词》,并在庭审过程中就本案的罪名定性、证据采信、犯罪数额认定及量刑情节等核心问题展开充分、专业的法庭辩护。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吴林俊律师的辩护观点,对本案作出改变罪名定性的判决,认定谢某构成非法经营罪,而非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罪,同时综合考量谢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彰显了吴林俊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通过精准把握罪名构成要件、严谨审查涉案证据、充分挖掘量刑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佳的辩护结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未来的刑事辩护道路上,相信吴林俊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更多当事人守护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