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民法典》作为专门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对配偶继承权的实际运作给予了全面具体的反映;《妇女权益保障法》针对妇女继承权容易受到侵犯的现实,特别强调“

案例:我舅父和我母亲不是同胞兄妹,是在二十多年前相认为兄妹的,但比亲生同胞的还亲。舅父是海外华侨,现已回国,舅父年迈多病,如日后过世,他遗下的房屋和家产,我母亲能否继承?相认的兄妹,俗称结拜兄妹,不是血亲关系,相互之间原则上没有遗产继承权。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民法典》作为专门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对配偶继承权的实际运作给予了全面具体的反映;《妇女权益保障法》针对妇女继承权容易受到侵犯的现实,特别强调“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

什么是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作为专门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对配偶继承权的实际运作给予了全面具体的反映;《妇女权益保障法》针对妇女继承权容易受到侵犯的现实,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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