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效力特定的合同,如果相对人不追认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相对人可以撤销该合同,相对人撤销合同的,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签订了效力待定合同之后,自己的效力一直是没有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会觉得合同的内容是可以撤销。只是自己已经在效力待定合同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贸然的撤销很多人也担心不太好。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不追认合同的,撤销或者解除合同时,要通知对方撤销或者解除合同,而通知一般是以书面的形式作出,通知送达后,合同撤销。
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超过自己民事行为范围之外与他人签订了合同,就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是需要取得追认人的追认,合同才会有法律效力的。有的朋友就会疑惑,效力待定合同撤销可以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效力待定合同撤销可以吗
二者之间的关键性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的约束力存在显著差异:效力待定合同在未经有权限方批准确认之前,其法律地位止于待决阶段;可撤销合同在宣告无效之前在法律上依然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合法合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