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处理效力待定合同:(一)追认,合同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二)撤销,合同不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1)向对方法定代理人行使催告权,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若相对方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是为拒绝追认;(2)等待对方法定代理人追认;(3)在相对方法定代理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向对方发出撤销买卖合同的通知。
(1)向对方法定代理人行使催告权,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若相对方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是为拒绝追认;(2)等待对方法定代理人追认;(3)在相对方法定代理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向对方发出撤销买卖合同的通知。
先追认再履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先被追认或者撤销。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一是合同有成立效力,但无效果效力;二是合同存在缺陷但可以修正;三是必须属于相关法律定的三种情况,与附期限附条件、可撤销可变更合有严格区别。
这样处理效力待定合同:(一)追认,合同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二)撤销,合同不生效。
效力待定合同处理原则:1、从内容上来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3、对可撤销合同来说,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规定的期限,超过该期限,合同即为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可以经权利人追认后使合同生效,也可以通过撤销的意思表示使其变成确定不生效的合同。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