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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是什么
2022.10.13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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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补救措施:
一、第三人即权利人行使追认权;
二、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报告编号:NO.2022101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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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俊
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
聂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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