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支持,一般只有借条是很难认定借款关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交付现金,人民法院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对于法院支持的现金借条,没有金额限制,当事人如果签订借条要具有法律效力的,则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等内容。
当事人要写现金借条的,应当包括的具体内容为: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
1、利息的多少要根据本金、利率和借款时长确定,年利率不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合法。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钱给的现金的借条内容包括: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仅凭借条起诉的要得到支持可以尽可能的通过当事人陈述表明案件事实,但是当事人最好还是提供其他更多的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其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
能支持。但在被告不承认借款的情况下需要原告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据。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有其他证据证明对方已实际收到了款,法院就能支持。如果单独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的话,从借条上的约定来看又未说明对方已经实际收到借款了,这就需要原告进行举证证明,对方实际收到借款,这才能证明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否则可能法院不会支持。
借钱给的现金的借条内容包括: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