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区别在:一、含义不同:1、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2、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二、特点不同:1、行纪合同特点:行纪人以自己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其行为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后果也自己承担;2、居间合同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典型的行纪合同有拍卖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合同有任意解除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第九百六十条的规定,行纪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是有偿。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行纪人和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行纪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行纪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行纪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其法律特征包括: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行纪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