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作为第三者,同他人解除同居关系后,是不能索取补偿的。如果拿到了补偿,经过核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作为妻子,可以向法院发起诉讼,追回补偿款。这一规定可以说是顺应民心,让当小三的那些人及时停止自己错误的行为。
如果婚内出轨了,不仅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还会少分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婚内出轨的一方属于过错方,没有过错的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配的时候,也能多分一些财产。也会优先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约定不予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规定离婚共同财产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可以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法现已时效,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2、重婚有两种情况: 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1、《婚姻法》之中没有关于重婚罪的处罚规定,且《婚姻法》会随着《民法典》的实行而失效,该罪名的具体处罚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里。 2、《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侵犯的客体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实践中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婚,二是事实婚。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自己虽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无配偶的而与他人结婚,对其本人而言虽是初婚,但因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侵犯了一夫一妻制,成为重婚罪之共犯。 5.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仅仅通过公证的方式是无法将房产加上名字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例如不加名或者过户,那么公证是无效的。国家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因此,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或者实际的加名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同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即使通过公证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没有进行产权登记,也可能引发未来的产权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