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者因乙肝被辞退,可通过多途径维权。先收集劳动关系、辞退相关及医疗资料等证据,与单位协商,指出其违法并要求恢复关系或赔偿;协商无果可投诉、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向法院起诉。

遭遇乙肝歧视可通过四种途径维权:一是与侵权方沟通协商,要求停止歧视并赔礼道歉;二是向劳动、卫健、消协等部门投诉;三是就业受歧视可申请劳动仲裁;四是协商等无果可起诉。维权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

因乙肝被辞退可按这些方式维权:先收集劳动关系、辞退及患病等证据;与单位协商,指出其违法,要求恢复关系或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可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因乙肝被辞退,先确认用人单位辞退行为是否合法,若自身病情不符禁止从业情形,辞退属违法。可与单位协商继续履行合同或获赔偿,协商不成可依次申请调解、仲裁,不服仲裁可起诉,维权要注意收集保留劳动合同等证据。

遭遇乙肝歧视可通过四种途径维权。一是与侵权方协商,指出其违法,要求停止并道歉,保留证据;二是向相关部门投诉;三是就业歧视可申请劳动仲裁;四是协商等无果可提起诉讼。维权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