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支持精神赔偿与他人过着同居生活,当发现对方已经结婚后,才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日前,河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民事纠纷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聂某要求被告宋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0元的诉讼请求。现年26岁
仅仅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关于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同居关系不能到法院起诉解除,法院也不会受理,而是由当事人自行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关于同居关系是否需要去法院解除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男女未婚同居是经常的事情,男女未婚同居会产生比较多的法律问题,如未婚生子、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的分割等问题,那么解除同居关系能去法院起诉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解除同居关系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关于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