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刑法》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任意共同犯罪包括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借款合同和借条的不同: 1、借款合同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合同成立;借条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关系成立。 2、借条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等。
1、主体不同。民法上重婚的主体范围要比刑法上重婚的主体范围小,民法上的重婚只能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因此主体限定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者。刑法上的重婚,既包括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者,也包括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者。 2、法律后果不同。因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关规定,对于重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是否承认事实婚姻不同。在民法上,仅承认1994 年2 月1 日之前已经形成的婚姻为事实婚姻,之后的婚姻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刑法上目前仍承认事实婚姻,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仍然可以构成事实重婚。 4、在民法上,无效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无效婚姻没有法律效力,不以婚姻论,比如李某有配偶,在未解除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又与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结婚,因为后一个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不以婚姻论,因此在民法上不宜以重婚论。但是在刑法上,对于无效婚姻,仍视为婚姻。
根据《刑法》规定,毒品犯罪有以下几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法律上禁止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但是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非金钱债权的,不能抗善意第三人;约定不能转让约定金钱债权的,则不能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