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轻信可以避免的过失,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以下这些是过失犯罪:1、过失爆炸罪。2、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3、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4、失火罪。5、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6、过失决水罪。7、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8、过失损毁文物罪。9、过失致人死亡罪。10、过失致人重伤罪。
过失犯罪是不存在共同过失犯罪的,各人应对本人的过失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所称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不承认有过失共犯。
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认定没有明确的标准。由于对共同犯罪的共同性的本质的理解不同,刑法理论界对“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得出了肯定与否定两种结论,同时,亦有学者主张限定的肯定说。
1、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刑法》中以下这些属于过失犯罪:1、过失爆炸罪;2、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3、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4、失火罪;5、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6、过失决水罪;7、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8、过失损毁文物罪;9、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均是过失犯罪。但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才需要负刑事责任。常见的过失犯罪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等。
第一是犯罪主体,是主观上有罪过的、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犯罪行为、发生了犯罪结果的自然人或者单位。第二是犯罪行为,是犯罪主体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过失犯罪的构成:1、主观上为过失。2、侵犯的客体为法定的客体,且有具体对应的罪名。3、客观方面实施了法定的犯罪行为。4、主体属于法定的主体。根据罪行法定原则,行为人若构成过失犯罪的,必须在《刑法》有相应的罪名,且明文规定过失心理可构成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