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方式如下: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本条规定,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因此,对这类案件,即使被告人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
抢夺罪是对财物实行暴力行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看情节和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家庭暴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家庭暴力按下列情形分情况进行处罚:1、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给经批评教育或者告诫;2、情节严重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情形具体有:(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4)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 求处理的;(5)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3、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