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其死亡时,由晚辈直系血亲代其继承遗产。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后法律地位等同亲生子女,生父母先于继父母死亡时,继子女可代位继承生父母应得继父母遗产份额。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下面华律网小编就对此整理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

继子抚养关系形成有几种情形,包括共同生活并提供生活所需、履行教育保护义务、形成稳定情感联系。判断抚养关系要综合多因素考量,实践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相关法律规定及原则判断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继子抚养关系。

一般情况下,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无继承权。法定继承人含配偶等,子女中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是继子有继承权关键,没形成则不能继承。但被继承人立遗嘱给继子份额的除外,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华律网小编基本案情: 原告任某之母与沈某于2000年结婚,当时年仅12岁的任某遂与母亲一起迁入沈某家中,双组成再婚家庭,沈某有一子沈小某当时15岁。2008年6月沈某因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