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柴传程:知识产权领域的卓越领航者
柴传程律师,复旦大学硕士,现任重庆通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主任。十余年来专注于知识产权研究与实践,对确权、用权、维权全流程了如指掌,持有律师执业证与专利代理人证,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成果斐然。
一、卓越资质与多元专长
柴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加之双证复合型资质,使其能一站式处理知识产权事务。其核心专长涵盖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网络侵权等领域,精通各类法律事务,从申请注册到侵权诉讼,为客户提供无缝对接的专业服务。
二、丰富经验与亮眼业绩
多年深耕,柴律师成功处理近千件知识产权案件,积累了高超技能与独特思维。经手案件类型丰富,成果显著。如代理国际知名运动品牌商标侵权案,经多轮谈判促对方撤诉,免巨额赔偿;老牌公司企业名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胜诉,制止侵权并获赔,重塑品牌知名度。
三、服务知名企业,备受认可
柴律师凭借专业、高效、尽责的服务,赢得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信赖,服务客户涵盖科技、酒类、家电、金融等多行业。这份长长的客户名单,充分彰显其处理复杂重大知识产权事务的能力。
四、良好口碑与行业赞誉
在各大法律服务平台,柴律师获客户与同行高度评价。华律网综合评分满分5.0,律图平台服务态度、专业能力、响应速度三项指标均获满分5.0,众多好评印证其专业与负责。
五、秉持理念,展望未来
柴律师秉持“专业、专注、勤勉、尽责”理念,精研法律与商业逻辑,为客户提供前瞻性法律方案。面对数字经济时代挑战与机遇,他持续学习,以精湛技能和全面服务能力,护航企业创新发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柴传程律师成功案例: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案的精准维权
一、案件背景
本案中,原告为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依法拥有名称为包(吐司包)、专利号为ZL202030272173.5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该专利新颖且具较高商业价值。被告A公司是箱包类自然人独资企业,被告B为法定代表人。原告发现被告A公司在网络平台未经许可销售、许诺销售近似产品,认为侵害其专利权,导致销量锐减,遂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销毁库存、赔偿损失并承担诉讼费。被告辩称商品链接上架于投诉前,无重复侵权,非生产商仅采购销售未获利,且无侵权故意。
二、办案过程
1.证据收集与提交:柴传程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梳理证据链,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证明原告主体资格、专利有效性及独特性。同时提交两份公证书,固定被告侵权证据。
2.庭审质证与辩论:庭审中,柴律师当庭核对公证实物,针对被告抗辩逐一质证反驳。结合被告经营范围等证据回应其非制造仅采购销售的抗辩;举证原告曾投诉被告侵权,而被告投诉后仍售卖近似产品,证明其侵权主观恶意;依据专利法详细比对外观设计近似性,论证侵权。
3.诉讼主张推进:柴律师主张被告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责任,提供赔偿金额计算及合理费用主张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参考,强调考量被告主观恶意追究责任。法院经审理,审查确认证据并作出裁判。
三、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维护了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四、案例总结
本案彰显了司法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明确了侵权认定标准。同时强调了侵权主观故意认定的指引性,以及知识产权维权中证据意识的重要性。经营者应强化知识产权合规义务,避免侵权。柴传程律师在案件中精准把控维权方向,完善证据体系,高效抗辩论证,依法维护原告维权利益,充分展现了其专业能力与责任心。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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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柴传程律师
重庆通安律师事务所部主任律师执业地:重庆
律师简介
柴传程律师,复旦大学硕士,现任重庆通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作为兼具深厚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实务经验的知识产权领域专家,柴律师不仅是执业律师,同时持有商标、专利代理人资格,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全链条(确权、用权、维权)均拥有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显著的业绩成果。
执业机构:重庆通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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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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