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2,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将会扣6分,罚款200元。3,违章停车属于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一般是扣2分。
一般的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但有些禁停路段对违章停车是要扣3分的。根据新交规驾驶证扣分细则,机动车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扣3分;机动车停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扣3分。
驾驶人在宝鸡违章停车的,一般不扣分。如果驾驶人在场,宝鸡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宝鸡交警会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
扣分。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0元罚款。以上均不记分。此外,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可以拖移机动车。
鞍山违章停车一般不扣分。市区内违停如果驾驶人在场,鞍山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只要驾驶人快速驶离,没有罚款扣分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鞍山交警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扣分;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贴罚单之外,鞍山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鞍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行为人违章停车的,一般不扣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但如果有以下情形的,会扣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扣三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扣九分。
对于在禁停严管街违停的扣3分且罚款,其他违停的只罚款不扣分。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