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驾驶人在宝鸡
违章停车的,一般不
扣分。如果驾驶人在场,宝鸡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宝鸡交警会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报告编号:NO.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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