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造或非法制造金融货币,不仅侵犯了国家的货币发行权统治地位,也伤害到了整个社会公共财产以及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针对此类违法行为,我国法律体系制定了严格的惩治措施。

滥用假币行为突破了国家货币的信誉与稳定乃至对国家金融体系构成威胁,此类行为无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重罪范畴。

在我国,伪造货币乃是重罪行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该类犯罪行为理应受到重重惩处,主要为了确保我国货币的公信力以及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凡涉嫌制造假币者均将被认定为伪造货币罪。根据法律条款,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将于判处被告人三至十年内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向其征收罚金。

使用伪造人民币立案标准依情形和法律定,主体明知持有使用伪造货币构成罪。数额上总面额4千以上或币量400张枚以上应立案,未达标准但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立案,如曾受刑事处罚又使用等,司法机关综合多因素判断处理,立案后嫌疑人受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