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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

2024.04.19 债权债务 12020人浏览举报
解析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九十三条、第一百零四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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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振东

河南申慎律师事务所

贾振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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