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种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2、交付的时间不同。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第一,在定金实践中适用的情况比较多,一般出现在加工承揽、买卖等合同中。第二,在金额上,押金的金额一般等同或接近于合同标的物,而定金一般相当于标的物的百分之几十。第三,押金具有代替性。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它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定金基于定金合同产生,定金合同依附于主合同,由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至合同履行之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货币的担保形式。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额的百。
违约金和定金都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没有范围限制。只是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谓的“买房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