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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吗

2024.04.25 合同纠纷 18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违约方是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不过要承担违约解除合同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当事人的单方解除权做出的规定,法定的有条件的单方解除权由守约方享有。除非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违约方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报告编号:NO.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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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婧婧

上海市汇业(昆明)律师事务所

陈婧婧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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