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
《民法典》规定一方向第三者送大额财物,若是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另一方能追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的配偶只能主张部分的权利,因为这是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新建普通住宅物业销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办法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租户不交物业费的,应当由房东来交;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由租户交物业费的,则房东交了物业费后可以向租户追偿。业主为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义务人,所以在租户不交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向房东讨要。
物业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办公费用与人员工资。2、管理费用。3、清洁费用以及绿化养护费用等。小区的清洁和绿化都是由物业公司在负责的,清洁费用是指公共区域的环境打扫费用,包括:工具、工作人员用品、垃圾外运以及请化粪清掏等等费用。
物业费的用途有:保安、保洁、维修、管理等人员的工资,福利,着装以及一些办公人员的日常管理费用;卫生的清洁;绿化的维护;安防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公共设施和公共部位的日常维护费用等等。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的服务内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基本的服务项目有以下几点: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