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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能被追认吗

2023.10.11 合同纠纷 15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无效的合同不可以被追认。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因严重缺乏有效的要件,而使合同不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无效的合同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等。由于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也就不存在被追认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报告编号:NO.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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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熙

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

陈绍熙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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