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当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关于委托合同终止主要有哪些后果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那么,委托合同终止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有说法。委托合同终止的效力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

委托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可以说是非常的常见,它的存在可以为大家省去很多的麻烦,那么委托合同如何终止呢?委托合同终止具有什么法律效力呢?接下来华律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委托合同终止具有什么法律效力当委托合同终止后,

单方允诺的法律后果是如何的?这个问题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在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其处分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也就是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不允许随便撤回。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