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法律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是个人在工作中遭遇的意外,还是企业运营中面临的法律风险,都需要专业律师的保驾护航。今天,我们就来认识一位在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和卓越能力的律师——陈靖宇律师,并一同探讨工作中被打伤能否认定
工伤这一常见问题。
一、陈靖宇律师:专业成就卓越
陈靖宇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还荣获
华律网年度先进律师的称号。他专注于婚姻家庭、
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合同等多个领域,累计服务客户已达500+。如此丰富的服务经验,足以证明他在法律业务上的深厚造诣和专业能力。
陈靖宇律师曾任职于大型国企法务团队,负责
公司诉讼案件的把控指导,以及合同审核拟定、劳动用工问题等非诉讼事项的处理。这段宝贵的经历让他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企业用工风险、合同领域等实操经验和法务技能。如今,他拥有常年合作的法律顾问单位,这也体现了他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的专业和可靠。
从业以来,陈靖宇律师代理了大量民商事争议案件,多次成功处理各种案件的谈判、调解、诉讼或
仲裁。他始终秉持向上的执业理念,怀以诚挚的热情,竭尽所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解决法律上的疑难问题,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肯定。他就像一位在法律海洋中为客户导航的舵手,凭借着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带领客户避开法律风险的暗礁,驶向安全的彼岸。
二、工作中被打伤,能否认定工伤?
在工作中,我们有时会遇到与同事发生争执甚至被打伤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实践中,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分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时间和场所条件
发生的纠纷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这是认定工伤的基本前提。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员工履行工作职责的特定时空范围,如果纠纷不是在这个范围内发生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员工在下班后在公司外与同事发生争执被打伤,就不符合这一条件。
(二)因果关系条件
受害人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伤害,且履行工作职责和遭受暴力伤害之间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联。如果是因个人恩怨、私人情绪产生纠葛并受伤,就不认定为工伤。通俗来讲,往往是存在管理、指导、监督等关系时,受害人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受害人进行暴力
人身伤害。比如,一位管理人员因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拒绝了某些员工不合理的请假要求,结果遭到这些员工的暴力伤害,这种情况下就可能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三)行为合理性条件
受害人的行为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匹配,没有明显过错,所遭受的伤害为受害人无法预见的意外伤害。如果受害人故意挑衅滋事,殴打他人,或明知此行为可能会激怒对方仍然继续而招致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例如,员工在工作中无端辱骂同事,引发争执并被打伤,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认定为工伤。
三、法条链接,为认定提供依据
为了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
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下面为大家介绍相关法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江苏省关于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九条规定,《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是指职工由于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伤害,该暴力等伤害应与履行工作职责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这些法条为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准和依据。当我们遇到工作中被打伤的情况时,可以对照这些法条,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如果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寻求像陈靖宇律师这样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会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我们提供准确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需要我们以专业的视角去分析和处理。陈靖宇律师凭借着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在法律领域为客户提供着坚实的保障。无论是工伤认定问题,还是其他法律难题,相信在他的帮助下,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让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更加安心地工作和生活。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