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中,律师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陈成有律师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1.陈成有律师的专业风采
陈成有律师2011年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是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和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他专注于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等多方面事务。在多年执业里,他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凭借扎实的
法律知识、深厚的法学理论、严谨的工作态度、敏捷清晰的思维和专业高效的办案风格,成功代理多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经验,掌握了独特诉讼技巧。
2.陈成有律师的服务理念
陈成有律师不仅业务出色,服务理念也很独特。他把委托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勤勉尽责和务实高效赢得当事人信任。他认为律师职责不只是诉讼代理,更要提前参与法律事务,把控和预防法律风险,避免纠纷产生,将诉讼化解于无形,更利于维护各方权益,这体现了他的担当和责任感。他以法律技能为依托,以法律信仰为追求,期望为更多人服务,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3.出具
借条的常见陷阱及应对
出具借条时也存在很多陷阱,
债权人需要警惕。
写错名字:包括用绰号、故意写别字、用曾用名、写潦草字等。一旦被告否认借条是本人所写,原告需证明被告与借条借款人是同一人,否则可能败诉。律师提醒打借条时要核对借款人
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让其写上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
消字笔借条:市面上有消字笔,外观与普通笔无异,但墨水会在一段时间后褪色消失。律师建议打借条时要求借款人用出借人提供的笔。
他人代写借条:有案例显示,借款人找他人代写借条,最后否认借款。律师提醒书写借条时,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现场书写,不能离开视线。
借条复印件偷梁换柱:借款人以借条入账为由拿去复印,最后称借条是复印件不能定案。律师提醒书写借条时,要求出借人在关键内容上捺印,借款人复印时出借人要保证过程不离开视线,或对着光线核对是否有书写印痕。
陈成有律师以专业素养和高尚品德在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形象,未来会继续为当事人服务,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同时,了解借条陷阱能帮助债权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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