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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风采与生命权纠纷审判解析—刘伟路律师

2025.09.29 刑事辩护 50人浏览举报
解析
刘伟路律师:法律界的专业守护者
在法律的广阔天地里,刘伟路律师宛如一颗耀眼的明星。他身兼广东晋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部主任等重要职务,同时还是广东省律协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在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广泛的影响力。
1. 丰富经验与专业精通:刘伟路律师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精通各类刑事诉讼案件和民商事纠纷的处理,对公、检、法机关的办案流程以及政府办事规则有着深入的了解。在为当事人辩护时,他能从办案机关的独特视角审视案件,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生命与自由权利,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
2. 企业法律服务专家:除了诉讼业务,刘伟路律师还是企业法律服务的专家。他熟悉公司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及处理方案,能在合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规运营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3. 广泛的专业领域:刘伟路律师的专业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诉讼、民商事经济纠纷、交通事故以及婚姻家庭相关法律事务。在每个领域,他都以精湛的专业技能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与信赖。
生命权纠纷案件的审判争议
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上诉人XXX、上诉人南雄市XX公司(雄瑞XX)因与被上诉人谢XX、刘XX等人的生命权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
案件背景与一审情况
谢XX、刘XX是死者谢X3的父母,谢X1是谢X3的表哥。2017年10月3日,谢X1邀约谢X3去河里游泳,谢X3不幸溺水死亡。案发河段由雄瑞XX取得河砂开采权,其分别将部分河段交由水西坝沙XX和篛角沙XX采砂,两小孩下水点及死者遗体打捞地点均在篛角沙XX采砂范围内,且该河段未设置警示标志。
一审法院认为,谢XX、刘XX作为谢X3的父母未尽到保护责任,应负主要责任;谢X2、许X对谢X1未尽到监护责任,应承担相应责任;XXX和雄瑞XX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谢XX、谢XX、张XX可不承担责任。最终一审法院确定谢XX、刘XX承担80%的责任,谢X2、许X承担4%的责任,雄瑞XX和XXX各承担8%的责任。
上诉争议焦点
1. XXX的上诉理由:XXX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指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事故发生在篛角沙XX范围内,且自己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他认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谢X1的邀约,谢X1应承担主要责任。
2. 雄瑞XX的上诉理由:雄瑞XX辩称自己合法取得采砂权并发包给承包人,且已尽到安全警示义务。一审法院在缺乏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判令其承担赔偿责任,违背了“类案同判”原则,增大了其负担。
3. 被上诉人的观点:谢XX、刘XX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驳回上诉请求。谢X2认为谢X1与事故发生没有因果关系,自己已尽到监护义务,涉案河段砂场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实际采砂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二审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认为,两小孩的下水点及死者遗体打捞点均在篛角沙XX采砂范围内,XXX未按约定设置安全警示标示,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雄瑞XX未在案发河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示,也未对XXX尽到监督、管理责任。因此,一审法院结合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定XXX、雄瑞XX对谢XX、刘XX的损害结果各承担8%的赔偿责任并无明显不当,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不仅展现了法律在处理生命权纠纷时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也提醒了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要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同时,刘伟路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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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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