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辩护的复杂领域中,罗春利律师宛如一颗璀璨的明星,以其丰富的执业经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显著的办案成果,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公正与希望。
一、辉煌的执业履历
罗春利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拥有着丰富且辉煌的执业经历。2006年3月至2009年,他在
北京市雄志
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开启了自己的法律征程。此后,他成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在不同时期担任重要职务。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担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产犯罪法律部执行主任;2018年9月至2020年,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自2020年8月至今,他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公共安全犯罪研究与辩护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还是京师(全国)刑事委员会理事。这些丰富的经历,为他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广泛的人脉资源。
二、重大要案中的卓越表现
罗春利律师办理过众多有重大影响的刑事大要案,每一个案件都彰显了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在德内大街93号塌方“挖坑代表”重大责任事故案中,他成功为被告人卢某争取到轻判,卢某投案后一直被
取保候审,最终被轻判三年零六个月(暂予监外执行)。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他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精准把握,也为被告人的生活带来了转机。
快播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他为快播
公司五名嫌疑人之一的刘姓老总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出具关键
法律意见书,使刘某提前获释,而另外四名老总则被
公诉。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他在关键时刻的敏锐洞察力和果断决策能力。
在“亿元水官”马超群重大
受贿案中,他为其弟弟及其弟媳之姑姑担任辩护人。经努力,其弟弟由最初的三个
罪名减为两个罪名,其弟媳的姑姑已获终止审理。马超群
故意伤害一案同案孟某某,经他辩护也已获终止审理(无罪)。这些成果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此外,在逃亡13年
故意杀人案的王某某及逃亡14年故意杀人案的刘某某,经他辩护,均改变定性并获轻判;中国社会调查所诈骗案中,王某某作为第二被告,经他努力被轻判二年;为涉黑案宗某某辩护时,他成功打掉
妨害公务罪,并减少一起
寻衅滋事事实;白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二审,他提出独到辩护意见,使二审
法院未经开庭即改判且减少刑期两年等。这些案例不胜枚举,充分证明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成就。
三、典型案例深度剖析
以故意伤害案(
天津市
武清区人民法院,案号:2023津0114刑初237号)为例,朱某因邻里纠纷,与另外两人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另外两人一人一处轻伤和多处轻微伤,另一人多处轻微伤。后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公诉的检察机关建议量刑为一年零六个月,实刑。
罗春利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会见了被告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然后,他仔细查阅了本案的所有卷宗材料,提出了建议性的辩护意见。在与被害人的沟通协调方面,他积极多次协调两位被害人,合理运用规则、证据、方法、策略,最终适当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两位被害人的谅解。在开庭辩护过程中,他依据证据和法律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为争取
缓刑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朱某
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终于可以不用坐牢,不影响其正常工作和生活,对结果非常满意。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罗春利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严谨态度和专业素养。
四、总结
罗春利律师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精彩篇章。他始终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为众多当事人争取了公正的判决,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无论是重大要案还是普通案件,他都能全力以赴,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智慧,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未来的刑事辩护道路上,相信他将继续发光发热,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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