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鑫律师:专业护航客户权益
在法律的广阔天地里,周鑫律师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他拥有法律硕士(法学)的高学历,为其法律职业生涯筑牢了理论根基。作为
北京盈科(
成都)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1年1月起,他便在这片法律舞台上绽放光彩。
周鑫律师处理过众多类型的案件,涵盖劳动纠纷、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企业
破产重整与清算以及
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在劳动纠纷中,他深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会认真倾听诉求,为劳动者争取权益;在金融和民间借贷纠纷里,凭借对相关法律的精通,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在企业相关案件中,展现出对商业法律的敏锐洞察力,保障企业合法利益。
他不仅专业知识扎实,表达和沟通能力也很强。庭审中,能清晰准确地阐述观点为当事人辩护;与客户沟通时,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问题和案件进展,让客户安心。他对待每个案件都认真负责,将维护客户权益放在首位,秉持求新务实的态度,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有着独特的办案技巧。
要约的规则要点
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要约必须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不过,根据《
民法典》规定,有关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这是因为它们通常不具备明确的订立合同意图,更多是一种信息的提供。
向特定受要约人发出
一般情况下,要约应当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是确定的。比如水泥厂向多个建筑
公司发出销售水泥的要约。但也有例外,广告通常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看到后向自己发出要约,不过悬赏广告属于要约。
内容具体确定
要约中应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受要约人看了以后能够决定是否同意订约并作出承诺。只有内容具体明确,双方才能清楚知晓合同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了解其内容,并决定是否承诺。如果要约未送达,受要约人就无法作出回应,合同也就无法成立。
以明示方式发出
要约需要以明确的方式表达出来,让对方能够清楚知晓其订立合同的意图和相关内容。
无论是周鑫律师为客户权益的专业守护,还是要约规则在合同订立中的重要作用,都体现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严谨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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