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但如果符合表见代理的相关特征,也有可能具备效力。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如果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的话,往往将后一份合同认为是前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此时,只要内容不冲突,那么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有冲突的话,则一般是以后一份合同为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的规定,因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而损害国家利益的,应作为无效合同对待;另一类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但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应作为可撤销合同处理,即被欺诈人、被胁迫人有权将合同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场口头授权签订的合同,且符合以下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为可撤销或变更合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没有授权委托书代理签订合同具有效力,但要求当事人对该合同进行了追认,或者代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2、如果当事人未对该合同进行追认,且代签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的,该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其法律后果由代签人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场口头授权签订的合同,且符合以下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无授权签订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免费查看民法典无授权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免费查看先后签订合同效力认定
免费查看超越授权签订合同法律效力
免费查看部门签订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免费查看先后签订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