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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转让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2021.09.17 合同纠纷 113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物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或者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原租赁合同不能再继续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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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斌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

郭志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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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物权转让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承租人租赁房屋的,可以签订租赁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有可能转让出租的房屋,而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的,那么民法典中物权转让租赁合同怎样进行处理?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房屋租赁权是物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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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有物权吗
    租赁合同为债权合同不产生物权。承租人基于合同获得租赁物使用、收益权是债权。不过租赁期间会涉及物权内容,像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这表明租赁合同虽无物权但与物权有联系并受其影响。
  • 租赁合同是物权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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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担保物权转让吗?债权转让时,担保物权不一定随之转让。若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同时转让且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担保物权通常会转让;若当事人有明确约定不转让,则不会转让。总之,取决于约定与法律规定,无约定时按常规但需办手续。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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