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于13年。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等。
判处无期徒刑的,从理论上就是“终身监禁”,是没有期限的。只是判处无期徒刑之后,可以争取减刑来减少刑期。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无期徒刑不存在多少年的问题,从字面上理解,无期徒刑就是不限时长的关押,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但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被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减刑条件的,至少要服刑十三年。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不具备减刑条件,要服刑终身。如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无期徒刑不存在多少年的问题,从字面上理解,无期徒刑就是不限时长的关押,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但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
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具体的减刑幅度如下:1、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2、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无期徒刑不存在多少年的问题,从字面上理解,无期徒刑就是不限时长的关押,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但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
原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对所犯新罪依法作出判决,其处理程序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在宣告判决后,可向该罪犯服刑的劳改单位和负责起诉及监督该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说明,由于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