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是否有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是否有双倍工资

2019.03.07 劳动纠纷 1521人浏览举报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二倍工资的情形有: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规定【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
报告编号:NO.201903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规定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刘峰飞律师 2022.12.22 591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第一个月计算至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按照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具体按照实。

    夏提古丽律师 2022.05.17 402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周晨律师 2022.05.09 0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是怎么算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张燕鹏律师 2020.11.04 1744人看过
  • 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有吗

    只要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存在,不管是因为谁的原因,单位都应当支付职工双倍工资。因为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唯一合法形式,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是因为职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仍需支付双倍工资。

    夏提古丽律师 2022.05.17 0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补偿金

    何丹霞律师 2022.04.19 0人看过
  • 能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吗

    可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张燕鹏律师 2019.09.02 1492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刘峰飞律师 2023.02.13 1113人看过
  • 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有时效吗

    有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刘峰飞律师 2018.11.19 1732人看过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16905

    精选解答
  • 55264523

    阅读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