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24年2月18日凌晨2时30分,在
湖北省
武穴市某某高速144公里处,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
交通事故。张某横穿高速公路时,先遭方某驾驶的浙J小型轿车擦撞,被抛落至行车道内,接着又被后续驶来窦某驾驶的豫R小型面包车碾压拖挂,随后刘某驾驶的浙G小型面包车再次碾压张某。张某经三次机动车撞击、碾压、拖行,且三次均足以致命,难以甄别致死车辆。经
黄冈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三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方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窦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张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并且,三辆车分别投保有
交强险和商业险。
当事人如何陷入困境
张某的不幸离世,让其家属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而这起事故情况复杂,多方都有责任,且无法确定致死车辆,这使得张某家属在寻求赔偿时面临重重困难。他们不清楚如何向各方索赔,也不确定赔偿的具体标准和比例,在处理如此复杂的案件时显得束手无策。
律师做了什么
因案情复杂,张某家属聘请了湖北征和
律师事务所的黄正营律师。黄正营律师有着丰富的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经验,她接手案件后,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保险信息等。在向湖北省武穴市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时,她详细梳理了张某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损失,为后续的赔偿诉求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法院或调解结果
经武穴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交通事故所致张某死亡的各项损失为:
丧葬费44932元;死亡
赔偿金899800元(20年×44990元/年);被
抚养人生活费90000元(其中女儿张某某
抚养费31500元/年×4年÷2人=63000元,母亲段某某
赡养费31500元/年×6年÷7人=27000元);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
误工费,不予支持;精神抚慰金,因被告方某构成刑事犯罪且已承担刑事责任,不予支持。上述共计1034732元。
在责任比例方面,法院认定被告方某过错程度较大,综合确认由被告方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关于被告窦某、被告刘某、张某三人的责任比例,虽三者均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但考虑到事故发生时张某系行人,确认被告窦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被告刘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张某自担10%的赔偿责任。
从案例中能学到什么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学到在交通事故中,即使多方都有责任且难以确定致死车辆,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这里有个关键区别,在责任认定时,行人与机动车的责任划分会有所不同,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人的弱势地位,给予适当的倾斜。就像本案中,张某虽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但只承担了10%的赔偿责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
此外,张某家属在处理完
交通事故赔偿后,又遇到了工亡认定的难题。张某发生交通事故时是休完
春节假期,从
云南坐车返回昆山单位上班的途中在湖北武穴段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700多公里的超长上班途中,认定工亡有很大的难度。黄正营律师亲自到事故发生地武穴调查取证,调取了事发当时的报警记录、120出车记录、急救病历,收集了事故发生时一起乘车的同事的
证人证言、2700多公里的超长上班线路图、以及交通事故案所收集的证据。所有证据收集齐全之后,向昆山
社保局申请
工伤认定。2025年3月27日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某从籍地返回工作地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现予以认定为工伤。后申请工亡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4万余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均顺利办理完结,终获交通事故、工亡双赔偿共计200余万元。这告诉我们,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及时聘请专业的律师,积极收集证据,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在遇到交通事故或其他法律纠纷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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