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首日工亡确认
劳动关系,经典案例展现专业担当
案件基础情况
本案系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原告赵某1(死者之母)、赵某2(死者前妻)、赵某3等(死者女儿们)与被告
无锡A运输有限
公司就死者赵某与被告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争议。2010年6月,赵某与原配妻子
离婚。2020年1月,赵某驾驶与被告公司有挂靠关系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
交通事故不幸身亡。赵某于事故当日是否为A运输公司员工,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成为争议焦点。2020年3月,原告方向
劳动仲裁委申请
仲裁,因“未提供足够证据”被驳回,遂诉至
法院。
本案办理核心难点梳理
对于劳动者而言,首日入职即面临
工伤工亡风险,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是关键难题。且像本案这种情况,劳动者及家属往往缺乏证据意识,日常未留存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同时,部分用人单位为节省成本让劳动者以“挂靠”等名义工作,不为其缴纳
社保,一旦出事劳动者维权极为被动。
对于用人单位,“以包代管”“挂靠经营”并非能免除
劳动法责任,如何避免被认定为事实上的用人单位是一大挑战。在用工之日起就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要在用工前完成
劳动合同签订、社保增员等工作,否则易陷入被动。面对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如何理性应对也是难点,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不必要的讼累和赔偿。
律师法律应对策略拆解
1.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本案聚焦“用工首日”,律师代理思路未陷入常规路径,集中证明2020年1月5日当天赵某已在被告公司安排和管理下工作,精准识别核心争点,为成功诉讼奠定基础。
2.全面挖掘与构建证据链条:律师团队调取多种证据,重点组织能指向“工作安排”和“事故关联”的证据,如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等。面对被告提交的《车辆挂靠合同》,抓住其中日期矛盾和签署瑕疵,有力反击对方证据可信度,削弱其主张。
3.娴熟运用法律,结合法理与情理:在法庭陈述与代理意见中,紧扣相关规定的三要素,结合劳动法保护弱势群体原则,将赵某家庭悲剧与公司责任联系起来,强化法官支持原告诉请的心证。
4.坚持程序正义:劳动仲裁阶段虽因证据不足失利,但律师未退缩,重新梳理思路,深挖、补强证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严谨司法程序维护当事人权益。
裁判结果详情
江苏省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于2020年作出判决:确认死者赵某与无锡A运输有限公司在2020年1月存在劳动关系;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无锡A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办案心得与普法提示
本案是入职首日工亡确认劳动关系的经典案例。律师通过精准战略定位、强大证据挖掘与组织能力、专业法律运用和坚定程序推进,成功扭转仲裁不利局面。
对于劳动者,首日入职风险同样存在,要增强证据意识,留存相关证据。不为节省社保而接受“灵活”用工形式,应选择正规单位。对于用人单位,“以包代管”“挂靠经营”不能免责,要依法规范用工,在用工之日做好相关工作,理性应对劳动仲裁。总之,本案为类似“短期用工”“事实劳动关系”纠纷提供了宝贵胜诉范例,也提醒各方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王矛勇律师,1982年10月至2001年9月在某部队服役,2001年10月至2017年12月在某政法机关工作,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在
上海友义
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执业,2021年5月至今在上海友义(江阴)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担任分所负责人。其经过长期锤炼与打磨,具有丰富诉讼实际操作经验,尤其对民商事案件有一定研究,曾有文章在全国性报刊发表,典型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2015年度案例》刊登。执业机构为上海友义(江阴)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在江苏省无锡市
江阴市长江路169号2309室,擅长民商事领域,以扎实法律功底、严谨证据工作、清晰诉讼策略,致力于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