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在著作权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著作权客体是智力成果,但是它保护的智力成果仅仅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也称为作品。
网络著作权客体具体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
网络著作权的主体,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的主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自然人作者,即创作作品的自然人。2.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而著作权的客体非常的广泛,总的来说,著作权的客体就是作品,包括以法律规定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
著作权客体是指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也是著作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第一,作品产生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第二,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著作权客体是指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也是著作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以下作品:一、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二、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等。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作品,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具体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
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第一,作品产生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第二,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