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违建被强拆了怎么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对违建强拆不服的,可以对征收决定、
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
法院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如果未经法定程序直接被拆除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院确认违法,虽然不能就违法建筑本身主张赔偿损失但是可以主张因为强拆造成的建筑内的财产损失,例如:洗衣机、衣服、电视机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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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报告编号:NO.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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