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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2018.11.27 刑事辩护 120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3、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报告编号:NO.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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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爱萍

江苏袁胜寒律师事务所

单爱萍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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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玩忽职守罪在监察委立案前挽回所以损失,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
    没有造成损失,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应警告、降级、通报批评等,不予立案处理。
  • 玩忽职守罪能减刑吗?
    您好,可以的,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律师帮您办理,我们是专业的刑事辩护团队,经验丰富,您有需要可以随时联系我们。以下法条供您参考,《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民警玩忽职守罪怎么认定
    您好,主要是看是否履行职责的同时造成了危害的后果。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予评价。
  •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
    你好,具体情况有待了后续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继续与我沟通,我会在了解之后为您提出建议解答疑惑,我会竭诚维护您的最大合法权益,可具体咨询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查看本律师主页选择专问咨询详细给你解答
  • 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
    这个问题太胖了,不好给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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