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婚女子生育的孩子抚养权判决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原则。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特定情形一方,八周岁以上考虑子女意见,还综合考量双方条件,也准许协议轮流抚养。

未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同等,不直接抚养方应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计算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双方可协商数额与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争取未婚生育孩子抚养费,先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权人可先协商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诉讼中提供相关证据。法院综合因素判决,抚养费定期或一次性支付,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未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同等,抚养权判定有三原则:哺乳期内原则母养,特殊情况父养;哺乳期后协商,法院按最利于子女原则判;子女满八岁尊重其意愿,综合多因素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和权益。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相同,生父或生母应负担抚养费。抚养费判定考虑子女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者按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者参照相关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