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2024.04.24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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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首先应该到
户籍所在地或者
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
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
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
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 法律依据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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