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2024.04.24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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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首先应该到
户籍所在地或者
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
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
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
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 法律依据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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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
顾斌律师
2018.11.02
166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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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孩子的户口登记。
顾斌律师
2022.06.10
35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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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1、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
2、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孩子的户口登记。
赵彪律师
2023.01.11
28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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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证明和手续有:因为是未婚先育,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办理准生证;准备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小孩出生证、女方在户籍地未婚未育证明、小孩出生后未在女方户籍地上户口的证明。
顾斌律师
2019.02.11
179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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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顾斌律师
2019.02.21
636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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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顾斌律师
2018.12.18
598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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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方慧律师
2019.04.03
511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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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a.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b.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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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婚生子想要给孩子上户口,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提交相关材料,才可以办理户主和孩子的户籍登记。2、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