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点:(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以通过变更,改为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工作满十年而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企业改制而须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连续签订两次合同而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的区别是是一个是到期的合同,一个是长期的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优势(好处)主要在于: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性、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激发员工对企业的依赖性与信任感,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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