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律师毕业于
福建师大,是福建君来律所副主任等,擅长多领域,秉持至诚至精理念,执业帮超3000人。有一起复合型刑事二审案,四名
股东超范围非法采煤,价值超百万,还违规留存雷管。一审宣判后部分人上诉,二审
法院考虑生态修复等情节减让量刑,但因犯罪情节严重未判
缓刑,此案对合法开采和规范管理有警示意义。
林涵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君来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还是
三明市优秀青年律师。他擅长
刑事辩护等多领域,秉持“为人至诚,为业至精”理念。执业以来线上线下帮助超3000人,以扎实理论和认真态度获当事人认可。这起复合型刑事二审案中,法院量刑减让但未判缓刑,明确裁判尺度,警示合法开采与规范管理。
违规采矿超百万,二审减量刑却未缓刑,案例警示合法开采!
林涵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是福建君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他是三明市优秀青年律师,还入选了福建省第四期优秀青年律师、福建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五期)。同时,他担任着福建省
永安市人民政府、三明市烟草
公司、三明市第一医院的法律顾问,也是三明市公益律师。执业以来,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达3000+,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他擅长刑事辩护、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等领域,秉持“为人至诚,为业至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案情回顾:违规开采与危险留存
四名涉案股东承包经营锰矿风井后,明知
矿区许可开采矿种不含煤矿,却合谋超范围、超矿种非法采煤。他们分工明确,负责资金管理、对外协调、井下生产等工作,还私自改造矿井、搭建伪装暗门来规避监管,聘请专业人员指导开采,非法采煤销售金额巨大。扣除合法运费后,
非法采矿价值超104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此外,矿井安全员违规留存、储存雷管140枚,两名务工人员作业后私自留存雷管40枚,均未按规定清退爆炸物。案发后,四名股东及安全员主动投案,两名务工人员被当场抓获,全体人员均如实供述罪行,四名股东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一审法院对七名被告人分别判处
有期徒刑实刑、缓刑及对应
罚金。
上诉请求:悔罪修复盼缓刑
一审宣判后,四名非法采矿被告人、安全员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四名采矿被告人均以自身系初犯、
自首、积极退赃、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良好为由上诉,二审期间还主动缴纳高额生态修复费用,申请异地造林修复生态,请求改判缓刑。不过,安全员自愿撤回上诉,认可一审判决事实、定罪及量刑结果。
二审判决:减让量刑但不缓刑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四名采矿被告人已足额缴纳生态修复费用、完成生态修复承诺,新增酌定从轻情节。法院维持一审对三名非法储存爆炸物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及全案赃款处置结果,撤销四名采矿被告人一审二年有期徒刑判决,结合其自首、全额退赃、主动修复生态等情节,改判四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数额保持不变,但不予适用缓刑。
这起案件是破坏矿产资源、危害公共安全的复合型刑事二审案件。法院坚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认可生态修复、认罪悔罪的从宽价值,予以量刑减让,但同时考量到非法采矿情节特别严重,驳回了缓刑诉求。这不仅明确了环境资源类犯罪裁判尺度,也证实了主动修复生态可作为二审从轻改判的重要依据,对同类案件量刑裁判、矿山合规开采及爆炸物管控都有着极强的指导与警示意义。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遵守
法律法规,合法开采矿产资源,规范管理危险物资,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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