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1、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潍坊市诸城市繁荣路。电话:0536-6565500。2、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八中队。地址:诸城市329省道瓦店镇政府驻地。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1、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潍坊市诸城市繁荣路。电话:0536-6565500。2、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八中队。地址:诸城市329省道瓦店镇政府驻地。
违法处理。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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