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保与物保之间的优先关系是怎样的?想要了解相关内容就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有的债权人可能既要求债务人提供人保,也要求提供物保,这是一种混合担保,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那么,人保与物保之间的优先关系是如何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优先还是物权优先?一般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是对物直接支配的权利,债权是请求特定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实现,其优先效力体现在物权破除债权和优先受偿等方面,不过也有买卖不破租赁等例外。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债权优先还是物权优先?一般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是对物直接支配的权利,债权是请求特定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实现,其优先效力体现在物权破除债权和优先受偿等方面,不过也有买卖不破租赁等例外。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债的担保是实现债权人债权权益的有效保障,债的担保一共有两种形式,一是物的担保,另一个是人的担保。那么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物担保和人担保的优先权是怎样的呢?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有关物担保与人担保该谁优先的相关